教育目標

教育目標

幼兒教育之實施應以健康教育、生活教育及倫理教育為主,並與家庭教育密切配合,達成下列目標:

養成兒童良好習慣。

充實兒童生活經驗。

增進兒童倫理觀念。

培養兒童合群習性。